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晋城市文明办于近期启动了2018—2019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荐申报工作。本次申报类别包括文明乡镇、文明村、文明单位标兵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校园、文明风景旅游区、文明家庭等8个类别。
申报推荐条件
1、文明村镇
(1)符合《晋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19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;
(2)获得2016—2017年度晋城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;
(3)申报前,连续两届获得县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。
2、文明单位标兵
(1)符合《晋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17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;
(2)连续两届(2014-2015、2016-2017年度)获得晋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(驻市单位必须连续四届市级文明单位)。
3.文明单位
(1)符合《晋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17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;
(2)获得2016-2017年度晋城市文明单位的;
(3)申报前,连续两届获得县级(含开发区党工委、市直各工委、市经信(国资)委党委)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的。
4.文明社区
(1)符合《晋城市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18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;
(2)获得2016-2017年度晋城市文明社区的;
(3)申报前,连续两届获得县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。
5.文明景区
(1)获得2016-2017年度市级文明景区的;
(2)申报前,连续两届获得县级文明景区的。
6.文明行业
(1)获得2016-2017年度市级文明行业的;
(2)符合《晋城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22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。
7.文明校园
(1)获得2016-2017年度市级文明校园的;
(2)符合《晋城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》(晋市文明委[2017]20号)规定的评选标准。
8.文明家庭
根据《晋城市文明家庭的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》规定有关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及方式等事项,另行通知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村镇、单位、文明景区、社区、学校(院)行业等请于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(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)交市文明办。
联系人:闫 婧,电话:2198557,传真2198510。邮箱:jcwmbcjk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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